發布時間:2015.05.27文章來源:北京匯能精電
我公司于5月15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來的第[25808]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決定書判決如下:
發明創造名稱:“一種光伏電池最大功率點跟蹤控制器”;
專利權人:北京匯能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能精電”);
無效宣告請求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
根據專利法第46條第1款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人就上述專利權所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進行了查審,審查結果:“維持專利權有效”;這就意味著:我公司在某公司對匯能精電“一種光伏電池最大功率點跟蹤控制器”發明專利請求無效宣告案中勝訴 。
我公司表示:非常重視并尊重此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局的判決結果,我公司將繼續堅持維護公司所有核心技術專利。
該事件也表明我公司具備創造核心技術的能力,同時也非常有信心維護我公司核心技術專利,希望廣大客戶及用戶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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